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普通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本细则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普通博士招生方案》的补充文件
一、申请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14年9月1日(周一)9:00——9月15日(周一)16:00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在9月15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达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2室 教学办公室 杨老师(100084)。
2、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报名后打印);
(2)两封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论文等;
(6)个人自述;
(7)研究兴趣陈述。
注: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交材料不退;
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核
1、本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遴选部分申请人参加综合考试。
2、9月下旬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可参加综合考试的申请者。
三、考试方式
面试与笔试相结合,以面试为主。
1、 笔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考察。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 面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教育背景及专业相关性、外语水平、科研经历、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四、录取方式
在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