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3年普通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本细则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普通博士招生方案》的补充文件
一、申请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12年8月31日9:00——9月14日16:00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在9月14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达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2室 教学办公室 方老师(100084)。
2、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报名后打印);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3)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4)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论文等;
(5)个人自述;
(6)研究兴趣陈述。
注: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交材料不退;
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核
1、本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遴选部分申请人参加综合考试。
2、9月下旬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可参加综合考试的申请者。
三、考试方式
面试与笔试相结合,以面试为主。
1、 笔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考察。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 中文案例综合分析(70分)
· 英语阅读(30分)
· 统计基础(25分)作为参考分
· 逻辑(25分)作为参考分
2、 面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教育背景及专业相关性、外语水平、科研经历、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录取方式
在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