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3日,由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原中国扶贫基金会)、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社会企业与乡村振兴”座谈会在京举行。本次会议以“发挥社会企业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深入探讨了社会企业如何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邓国胜教授以“社会企业是参与乡村振兴的新生力量”为题做了主题演讲。
一、 为什么我们国家的乡村振兴需要有新的组织方式
乡村振兴需要有新的组织方式的原因在于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逻辑本身是存在局限性的。工商资本下乡确实能够推动农村的三产融合,丰富乡村的经济业态,加快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在这方面确实有很积极的作用。不过工商资本下乡容易导致非农化、非粮化等现象,破坏耕地等行为,毕竟市场逻辑主要还是以经济效益为主,对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关注肯定是不够的。乡村振兴最主要的目标还是农民富裕,这是一个社会的目标,而市场逻辑往往不会主动以此为主要目标。
第二,不仅市场逻辑有它的局限性,公益逻辑也会有它的局限性。公益逻辑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以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参与乡村振兴的局限。在脱贫攻坚阶段,企业积极参与,作用明显。不过,由于乡村振兴持续的时间长,覆盖的范围广,内容也比较多,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各个方面都属于乡村振兴的内容。企业以履行社会责任方式参与乡村振兴,对资金、人力的要求显然会比参与脱贫攻坚阶段要多得多。原因也很简单,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的目标比较单一,就是“两不愁、三保障”,时间也相对短,对资金、人力的要求没那么高,但是乡村振兴的时间又长、内容又广,对企业的要求就会很高,所以企业有时候就会缺乏持续参与乡村振兴的动力。
而公益慈善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同样也会面临困境,最主要的困境就是慈善组织有情怀,但是缺乏可持续的资源,所以这也是我们国家慈善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比例不高的一个主要的原因。
正是因为如此,我国的乡村振兴需要去寻求新的动力,毕竟市场会失灵,公益也会失灵。而这个新的组织模式就是一种混合性的组织——社会企业。尽管各国对社会企业的定义有很大的不一样,但基本特征还是有一些共识。一个是组织成立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为了企业自身的盈利。当然为了确保社会企业的使命不发生漂移,可能也需要有一些制度的保障,比如组织在章程中明确组织的公益目标,再比如可能在社会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公益组织的股权足以确保使命不发生漂移,比如说他有一票否决权等等。第二,社会企业必须采用市场方式来运营,能够为社会提供市场认可的产品或者服务,主要的收入至少50%以上得来自于市场,只有这样社会企业才能实现自我造血,实现财务的可持续性。
社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有优势,也会有它的局限性,它的优势就在于它以公益为目标,可以减少破坏耕等不良行为。与市场逻辑相比,它能够更关注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平衡,就像刚才说的,能更关注农民的富裕,能够顾及方方面面的平衡,尤其是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还是老百姓的生活富裕,提高农民的收入,社会企业就像刚才刘文奎副理事长说的,能够更有效地平衡社会经济特别是生态环境方面的目标平衡。第二,社会企业的优势在于它商业化的手段,所以跟公益逻辑相比,它能够减少对捐赠资源过度的依赖。第三,它能够探索出一种新的产业方式,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就会发现,例如,碧乡农业为了帮助欠发达地区发展产业,因为它的混合性的组织特征,其公益的目标和兼顾经济的效益,就倒逼它去打造特色的创新性的品牌和销售的平台,帮助欠发达地区去完善产业链。善品公社作为一家比较成功的社会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也倒逼它通过人才培养和培育合作社,真正能够赋能村民,帮助村民致富,所以这是它的优势的方面。
社会企业也会有它的局限性,第一个局限性,由于要兼顾社会环境等目标,需要承担一些额外的社会成本,比如我们调研过程中就会发现,凤凰到家在帮助欠发达地区农户就业的过程之中,就要去承担很多额外的培训成本。市场领域的家政公司,一般都会招一些素质相对高一点的人来进行培训,但因为凤凰到家是社会企业,往往首先考虑的是这个人一定是欠发达地区的,但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往往素质相对来说要低,所以培训的成本会比一些市场的家政公司要高得多,所以它需要承担一些额外的社会成本。另外一个方面,社会企业既要兼顾公益,又要兼顾商业,所以它的管理难度很大,对管理者的要求也会很高。第三个,社会企业要兼顾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的平衡,所以它很难实现盈亏平衡,至少短期内是很难实现的,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而在发展过程中是需要发起人、需要政府的额外支持。就像碧乡农业,在发展的初期,其实也是依靠碧桂园内部员工的消费帮扶来助力其发展,而善品公社在发展的早期其实也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社会的捐赠资金,所以它需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才可能实现盈亏的平衡。
二、我国社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基本情况
从2007-2016年我国社会组织的总量是增加很快的,从38.7万增长到70.2万,年均增幅8.14%。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组织的数量只从3.71万个增长到6.25万,年均增幅低于平均的增幅。另外,全国参与农业农村的社会组织比例也是下降的,从2007年的9.58%下降到8.9%,由于2016年以后民政部没有再公布这方面的数据,但至少从2007-2016年十年的数据,我们还可以发现参与“三农”领域的社会组织总体比例是呈现下降的趋势,也就是说其实参与农业农村对社会组织的挑战是非常大的。
除了对社会组织来说进入乡村会面临很大的挑战,对社会企业来说同样也会面临很大的挑战。我们的调研表明,我国乡村振兴领域“有意识”的社会企业总共不到100家。“有意识的社会企业”就是他自己认为自己是社会企业,别人也认为他是社会企业,这样一种社会企业我们称之为“有意识”的社会企业。不过国内做得最成功的社会企业中和农信恰恰又是乡村振兴领域的,一方面说明这个数量还是非常少,另外一方面也说明乡村振兴领域其实是有广阔的前途的。
截至2020年底,我们国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经超过224万家,而在很多国家,合作社其实就是一种准社会企业,甚至就是社会企业。所以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虽然目前我们国家“有意识”的社会企业非常非常少,乡村振兴领域就更少,但是未来我们乡村振兴领域的社会企业的发展还是有非常大的潜力的。
三、如何推动社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
自从2006年“社会企业”这个概念进入中国以后,社会企业还是停留在圈内,并没有破圈,社会对其认知非常低。所以很多人就认为你要不就是做公益,要不就去做生意,对这种混合性的组织模式其实大家不是很认可。所以要推动社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首先还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企业的认识,认识到社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具有独特的价值,只有这样社会企业未来才有真正的发展前景。
第二,社会企业的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社会企业孵化培育的力度,另外一方面因为社会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之中需要承担很多额外的社会成本,所以也离不开社会的捐赠、政府政策的扶持。我们很欣慰地看到2022年北京市出台了国内第一部省级层面的《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这部《意见》对社会企业给予了很大的财税力度和金融政策等等各个方面的扶持。我们也建议国家层面能够高度重视社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独特作用,能够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比如颁布一个促进社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第三,我们在调研中会发现大企业、大的基金会创设的社会企业更容易成功,所以我们也特别呼吁大的企业、大的基金会能更多地去发起成立社会企业,用社会企业的方式参与乡村振兴。毕竟大的企业发起成立社会企业更能够容易获得母体的硬件、软件的支持,充分借助母体的管理体系、网络资源和平台,甚至能获得母体的社会捐赠资金的支持。所以由大的企业和大的基金会发起成立的社会企业往往反而能够实现跨越式的发展,比如说中和农信、善品公社就是由中国最大的乡村发展基金会发起成立的,像碧乡农业、凤凰到家等等社会企业,国发文旅就是由碧桂园发起成立的,我们会发现这些大企业、大基金会发起成立社会企业更容易获得成功,所以我们也特别期待这些大企业能够以发起成立社会企业的方式来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我们还是应该鼓励更多的公益创投资金、社会投资基金能更多关注社会企业的发展。这些年来各个地方纷纷成立了很多公益创投资金,主要是用于去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我们认为除了去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之外,公益创投资金、社会投资资金能够注重对社会企业的投入。
第五,要鼓励青年以社会企业方式创新创业。这些年国家提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鼓励创新创业,现在更多的是商业创业,我觉得未来的方向是鼓励年轻人、鼓励大学生群体不仅能够商业创业,而且能有更多人进行公益创业,包括社会企业的方式创新创业,我们应该鼓励更多的返乡人才能以社会企业的方式来参与和促进乡村振兴,我想这也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方向。
只有这样,未来我们国家社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才会越来越蓬勃发展,社会企业也会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的新生力量。
本文转载自“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人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