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结社法怎么制定
嘉 宾: 王 名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非政府管理(ngo)研究所所长
刘培峰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政法学中心主任、教授
马长山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贾西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副教授
主持人: 马剑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讲师
时 间:2013年6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
地 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302室
内容简介:
1987年中共十三大曾明确提出制定《结社法》的立法任务,并委托民政部起草《结社法》草案。从1987年开始,民政部按照国务院指示,开始了结社立法的工作,经过五年多的努力,十易其稿,于1993年报送国务院,但最终这部《结社法》没能按时出台。
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提出民政部会同法制办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
在此背景下,作为ngo相关法律法规之上位法的结社法如何制定的讨论就显得尤为重要。结社法怎么制定?制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在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这一背景下,结社法的制定应当侧重哪些方面?仍然需要深入讨论,达成共识。本次清华ngo沙龙将邀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培峰、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共同参与讨论结社法制定的相关问题。
嘉宾简介:
王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非政府管理(ngo)研究所所长。1997年王名教授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获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非政府管理、公民社会与治理、cdm与ngo参与环境治理。
刘培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北师大法学院宪政法学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人权理论、非政府组织立法与管理。主要讲授宪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课程。
马长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外国人研究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贾西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非政府组织(ngo)研究所副所长。2001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社会学)博士。医学硕士,两年社会精神医学经历。研究方向为公民社会与治理(政府与公民关系、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战略管理。
主持人简介:
马剑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中国非营利评论》执行主编。主要研究领域:法理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宪政理论、公民社会理论和社会组织法研究。